热电及供热企业实施燃煤锅炉废气污染治理项目,最高能获得占总投资额60%的补助,其他单位最高能获得占总投资额50%的补助。日前,岛城出台管理办法,用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燃煤锅炉废气污染治理项目进行补助。日前,青岛出台燃煤锅炉废气污染治理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补助范围为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城阳区和开发区、高新区范围内,2013年—2015年完成的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除尘治理改造项目。补助资金由市和项目所在区财政安排,对项目进行以奖代补,原则上采取“先干后补”的方式。补助资金根据企业性质和治理项目实施差别化补助,热电及供热企业补助额不超过5.1万元/蒸吨,且补助总额不超过总投资额的60%。其他工业企业补助额不超过4.5万元/蒸吨,且补助总额不超过总投资额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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