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今年起全市使用燃煤锅炉的企事业单将寻求清洁能源作为替代,热电厂与集中供热站不在其范围,其他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一律不得再新建燃煤锅炉。 市环保局与供气供热单位签订《淘汰燃煤锅炉工作备忘录》,明确单位责任和义务,并将相关文件发送至全市燃煤锅炉企事业单位。同时,督促供气供热单位加快管网建设速度,对未按期完成整改工作任务的企事业单位加大处罚力度。另外,2015年7月15日起,热电厂、供热站也将被禁止使用燃煤锅炉。 昨日上午8时许,市环保局相关科室负责人来到荆州开发区3家企业,查看淘汰使用燃煤锅炉的情况。经查,企业已逐步淘汰使用燃煤锅炉,转而使用天然气或者高压蒸汽,作为企业生产的清洁能源。荆州天然气公司负责人表示,他们大力支持空气环境质量的改善,愿为企业提供清洁能源。目前,该局已现场督办企业104家,完成整改企业28家,签约44家,承诺拆除3家,荆州开发区管委会下文搬迁4家,并对已完成燃煤锅炉替代工作的4家企业发放财政奖励资金28.29万元。通过实施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同比2012年,市中心城区预计每年可消减二氧化硫排放量11740吨,氧化物排放量1988吨、烟尘粉尘排放量5944吨。减排转使用清洁能源,这将极大改善我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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