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记者从山西省经信委获悉,山西省将全面推进现役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企业进行改造。记者了解到,山西省将在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铺开改造工作,在企业自主申报的基础上,选择4户企业进行试点。之后,将按照各发电集团和企业改造计划安排,逐年分批对全省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进行改造,确保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山西省财政将列专项资金,对现役机组改造按投资额给予5%-10%的资金支持。在电量奖励方面,对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机组,每年给予200小时的电量奖励。在产业支持方面,对在改造中与本省节能环保企业进行合作的发电企业予以电量奖励,具体按照采用省内环保企业设计、安装维护及采用省内装备的金额占总投资比例,乘以100小时计算。此外,对于单机20万千瓦及以下常规火电机组和环保不达标机组,将逐步关停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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