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了从源头上控制城区大气污染。今年10月底前,渭南城区将拆除剩余全部生活燃煤锅炉,共95台。未按期自行拆除生活燃煤锅炉的,有关部门将强制拆除,并现场切割报废;在城区烟尘控制区内严禁燃烧原煤、洗选煤、蜂窝煤、煤矸石、煤泥等燃料,不得新建煤场、煤炭加工等涉煤企业,现有的必须搬迁至控制区范围之外。截至目前,市区已拆除生活燃煤锅炉480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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