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了切实提高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湖北南漳县组建联合工作专班,推进城区及经济开发区燃煤锅炉“煤改气”工作。据悉,年初,该县环保局联合质监局组成专班,对县政府2015年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用户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各用户燃煤锅炉的型号、安装时间、蒸吨等基本信息,逐户登记造册,经过拉网式调查摸底,县城区及经济开发区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用户共29家。该县出台优惠政策,鼓励燃煤锅炉用户实施“煤改气”。对在县政府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煤改气任务的,在节能减排资金项目申报上优先安排,争取省市资金扶持。实行奖励补贴,引导燃煤锅炉用户“煤改气”。据了解,在该县政府召开城区及经济开发区燃煤锅炉“煤改气”工作推进会后,县环保局、质监局、燃气公司组成工作专班,深入到城区及经济开发区的燃煤锅炉使用单位逐户上门进行跟踪督办落实。29家燃煤锅炉用户都表态积极支持燃煤锅炉“煤改气”工作,尽快拿出改造方案,积极筹集资金,确保在政府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燃煤锅炉“煤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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