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ML]宜昌出台淘汰燃煤锅炉时间表本报讯湖北省宜昌市政府近日下发通知,要求3年内在市中心城区淘汰燃煤锅炉,以改善中心城区大气质量。通知要求,9月30目前,淘汰市一医院等10家单位的燃煤锅炉。12月31日前,淘汰市中心医院等10家单位的燃煤锅炉;2007年12月31日前,淘汰经纬纺机宜昌纺机分公司等7家单位的燃煤锅炉。点军区、狠亭区、夷陵区、葛洲坝集团及宜昌开发区东山园区城市建成区内的燃煤锅炉,在具备天然气通气条件后开始分批淘汰。市财政对按期完成淘汰燃煤锅炉的单位将给予适当补助。[/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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