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龙岩市目前已完成燃煤锅炉调查摸底,市政府出台了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启动整治淘汰工作。2017年底前,城市建成区(禁燃区)内10蒸吨及以下在用燃煤锅炉全部淘汰;城市建成区(禁燃区)内10蒸吨以上和城市建成区(禁燃区)外的在用燃煤锅炉全面完成升级改造。据悉,该市企业使用燃煤锅炉分布广、规模小、能效低、污染大。目前城市建成区(禁燃区)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在用燃煤锅炉共计136台,其中新罗36台、永定2台、上杭6台、武平19台、长汀32台、连城18台、漳平18台、龙岩经开区(高新区)5台。这些燃煤锅炉大多没有配置规范有效的除尘脱硫脱硝装置,烟尘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大,成为重要污染源。据了解,为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燃煤锅炉整治改造,使用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替代燃煤,该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采取“先整多补”的方式,安排专项资金给予补助。其中城市建成区(禁燃区)内10蒸吨及以下在用燃煤锅炉,2016年底前按计划完成淘汰任务的,按4万元/蒸吨的标准给予补助;2017年完成的,按3万元/蒸吨的标准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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