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截至目前,沂水县共排查取缔土小项目50个,移交公安机关环境违法案件5起,其中,行政拘留3人,涉嫌环境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人。纳入整治的296台10吨以下工业燃煤锅炉全部整治完成,其中整体拆除118台、改电34台、改气138台、该燃生物质颗粒5台,纳入园区管网改造1台。据悉,该市制定了《沂水县关于取缔违法“小散乱污”企业和关停淘汰燃煤小锅炉的通知》,按照“属地负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原则,对规模小、工艺差、不符合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环保设施不足、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小散乱污”企业进行规范整治,重点是有色熔炼加工、制革、化工、铸造、轧钢、耐火材料、碳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水泥粉磨站、废塑料加工,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以及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非法加油站、非法矿山、异味污染源等。据了解,该市对“小散乱污”企业,各有关部门依法开展取缔专项行动。环保部门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手段,严格执法;供电部门依法停止供电;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国土部门依法清查企业土地,责令恢复土地现状;公安部门依法加大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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